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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6004858/2021-00033 发布机构: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1-03-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中、省新下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解读

发布时间: 2021-03-22 10:35:58 浏览次数:

按: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根据3月2日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要求,我委对《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中、省新下发的有关支持西部大开发方面的政策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


《关于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的指导意见》出台以来中、省新下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目录


1、国家发展改革委《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二0二0年本)》解读

2、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公告2020年第23号)政策要点

3、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关于做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陕发改区域〔2021〕253号)政策要点

4、西安海关《关于印发〈西安海关支持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西关综通知〔2020〕205号)方案要点

5、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解读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二〇二〇年本)》解读

原文链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

2021年1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以下简称《目录》),对西部地区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目录》已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目录》分为两部分:一是国家既有产业目录中的鼓励类产业,包括《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中的鼓励类产业,并明确如修订上述目录将按新修订版本执行;二是西部地区新增鼓励类产业,即根据西部各省(区、市)实际适当增加的条目,分省列举,仅在相应省份适用。 

此次修订重点体现了以下几个方向:一是支撑科技自立自强。坚持创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进一步发挥西部地区在促进中国科技自立自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促进产业有序向西转移。增强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竞争力,引导东中部地区产业有序向西部地区转移,优化区域产业链布局。例如,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汽车及零部件制造、智能化绿色化纺织服装加工、家电及消费电子产品制造等产业条目,促进西部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三是鼓励西部地区更好发挥特色优势。支持西部不同地区高质量发展具有当地特色的优势产业,发挥西部地区沿边、沿江等区位优势,服务畅通国民经济循环。例如,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农林牧渔、能源资源、康养旅游、边贸加工等产业条目,使西部地区资源优势、区位优势更好转化为经济优势。四是支持西部地区补短板、强弱项。围绕生态环境大保护,在一些西部省份增加节能环保、循环经济、宜居建设、资源综合利用等产业条目。《目录》保持了原有结构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稳定,既体现国家和西部地区产业发展导向,又照顾西部不同地区的差异。

相较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二〇一四年本)》,《目录》在陕西省新增鼓励类产业中,作出了如下调整:

(一)保留的产业类别

1.多元素共生矿资源综合利用

2.高性能镁合金开发及生产、钛材深加工

3.大型炼油、乙烯、芳烃生产装置生产的有机化工原料就地深加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除外),新型、环保型油田化学品(二氧化碳及新型试剂驱油驱气)技术开发及生产,均聚甲醛、6万吨/年及以上二甲基甲酰胺、6万吨/年及以上聚乙烯醇等精细化工产品生产

4.生物法、化学法生产可降解材料,包括聚乳酸、丙内酯基可降解材料、聚丁二酸丁二醇酯、聚羟基烷酸等,以及可降解高分子材料与淀粉共混的环境友好材料,新型炭质吸附材料,生物化学品等

5.百万吨级大型乙烯、百万吨级大型芳烃、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

6.高效微排放燃煤锅炉制造(优于国家标准)

7.超越一级能效的微耗电冷暖空调系统

8.汽车整车研发及制造,专用汽车(不包括普通挂车、自卸车、罐式车、厢式车和仓栅式汽车)研发及制造

9.教具教学仪器开发及生产

10.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11.仓储、运输、货代、包装、装卸、搬运、流通加工、配送、信息处理等服务

12.医疗机构经营

13.艺术及技能培训(音乐、演艺、美术设计、服装设计和传统手工艺)

14. 服务“三农”、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小额贷款金融服务

(二)新增的产业类别

1.高效煤泥复合循环流化床工业蒸汽/热水锅炉、烟气余热锅炉、全自动燃气(油)热水/蒸汽锅炉等锅炉的制造(优于国家标准)

2. 汽车零部件研发及制造

3. 适用于丘陵山区的微耕机、拖拉机、农作物种植收获等中小型农具、农田建设所需农用工程机械及相关零部件的研发和制造

4.文化健康用品开发及生产

5. 5G、人工智能、物联网、工业互联网建设

6.村级快递物流综合服务站建设及运营

7.地质灾害勘查、监测、治理装备制造

8.再生水、雨水、矿井疏干水等非常规水处理利用与分配工程建设及运营、节水产品研发、制造与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与节水

9.棚室栽培等设施农业,苹果、茶叶、小杂粮、魔芋、食用菌等区域特色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奶山羊养殖及羊乳深加工制造,林产品生产及深加工

10.服务外包

11.物流业相关的仓储设施建设和商贸服务、农产品物流业

12.北斗卫星导航及时空信息产业、遥感、通信、导航等卫星应用服务,雷达、通信、导航专用设备研制生产

13.核、化学、生物等领域的侦察、防护、洗消等防化应急装备开发制造

14.矿山安全仪器、矿山应急救援装备研发及制造

15.复合材料加工设备

16.陆上风电机组设备制造

17.高掺量粉煤灰建材制品生产:粉煤灰70%及以上掺量生产烧结砖、85%及以上掺量生产陶粒制品、25%及以上掺量生产混凝土、30%及以上掺量生产其他建材产品(水泥除外)

18.工业节能降耗技术开发及应用(余热、余压、压差、发生气等)

19.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储备设施和系统建设及运营,天然气调峰工厂、应急储气调峰设施建设及运营

20.化工新材料、高端专用化学品的制造及深加工

21.风电、光伏、氢能、地热等新能源及相关装置制造产业;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检测、建设及运营;风力发电场建设及运营;地热能勘探、开发和利用;地热、氢能等新能源产业运营服务

22.300万吨/年及以上(焦煤150万吨/年及以上)安全高效煤矿(含矿井、露天)建设与生产,安全高产高效采煤技术开发利用

23.进行煤炭分质利用,生产烯烃系、芳烃系及烯烃、芳烃结合产品

24.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高功率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研发及生产,化合物半导体外延生长及芯片生产

25.无石棉纤维增强硅酸钙板(轻质墙板、预涂装饰板、外墙保湿一体板等)体系产品的研发制造

26.国土空间环境污染修复技术研发及装备制造、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27.半导体材料、新型光伏材料等电子材料的研制和生产,大功率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MOSFEF)和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IGBT)器件的设计制造,低温共烧陶瓷(LTCC)滤波器、多芯片组件(MCM)、厚膜通信电源、压电驱动器等产品的研发制造

28.汽车用机械式变速箱、电控机械式自动变速箱(AMT)、新能源变速箱、动力换挡变速箱、液压机械无级变速器(CVT)等,盘式制动器、离合器、同步器、取力器、齿轮、锻件、铸件等汽车零部件,RV减速器,商用车制动防抱死系统(ABS)、胎温胎压监测系统(TPMS)、驱动防滑转(ASR)、电子制动系统(EBS)、驾驶辅助系统(ADAS)等汽车电子产品制造

29.对污水污泥的处理和处置,及其净化后的利用活动,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治理、畜禽粪便处理及厕所革命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技术开发及应用

30.农用地、生态用地、污染土地、废弃工矿用地等土地整治、修复、评估技术开发及应用

31.信创产业(国产化)软硬件研发、适配及应用

32.商业航天及相关配套

33.新一代航天运载火箭发动机研制、测运控系统建设等,空间飞行器有效载荷及电子系统与设备

34.复合材料、激光防护材料的研制与生产

35.半导体、集成电路、连接器、传感器、人工智能处理器、新型电子元器件、高端芯片研制生产

36.煤层气燃气电站、箱式移动电站等新能源装备研制

37.机器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工业机器人、工业机器人精密谐波减速器、电动舵机系统、永磁交流伺服电机、高精度直驱力矩电机、无刷旋转变压器等智能设备研制

38.核辐射加工、核辐照产业、放射性同位素生产与研发、轻型辐射屏蔽材料、核级锆材等研发生产

39.新能源材料、钛/锆/镍/镁/锂等特种合金材料、特种非金属材料、特种橡胶材料、高硅氧玻璃纤维、高温合金、3D打印材料、超导材料、特种陶瓷、石墨烯、吸波材料、含能材料等新材料研制生产

(三)删除的产业类别

1.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建设及运营

2.新型混凝土(纤维混凝土、透水混凝土、植生混凝土、再生骨料混凝土、废橡胶粉混凝土)的开发及生产

3.高效生物反应器,高密度培养技术,佐剂、悬浮培养、发酵培养等生物制品开发及生产

4.生物芯片及相关数据获取、处理设备和软件的开发及制造

5. 百万吨级大型乙烯、千万吨级大型炼油等重大煤化工、石油化工、电站用装备关键用泵、控制阀、调节阀的研发及制造

6.液力缓速器研发及制造

7.透平机械装置转子用叶片辊模锻技术和叶轮真空处理技术开发及应用

8.高精密核仪器、仪表的开发制造

9.工业流程节能环保能效综合利用成套设备制造及系统服务:大型等温型高效节能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大型硝酸装置能效综合利用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大型高效轴流压缩机成套装置技术开发制造、工业驱动高效节能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高效节能能量回收成套设备及系统服务

10.淡水源、土壤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开发及设备制造

11.大型游乐设施制造

12.城市轨道和地铁车辆修理及来件组装

13.清水模板、塑钢模板、复合式组合模板等新型模板开发及生产

14.农村居民供水工程(包括城市供水设施向农村延伸)建设及经营

15.公路旅客运输

16.民用机场运营(与机场运行直接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17.三网融合类业务平台、通信、有线电视网络升级改造及设备制造

18.大型或超大型数据中心建设及运营

19.文化资源数字化、网络化展示平台研发及应用

20.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及畜禽粪便处理等环保技术开发及应用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政策要点


2020年4月2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公告2020年第23号发布《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公告要点包括: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二、税务机关在后续管理中,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时,可提请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出具意见。对不符合税收优惠政策规定条件的,由税务机关按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具体办法由省级发展改革、税务部门另行制定。



《关于做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政策要点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2021年2月22日以陕发改区域〔2021〕253号印发《关于做好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相关工作的通知》,主要内容有:

一、在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过程中,基层税务机关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应上报市级税务机关。市级税务机关不能准确判定企业主营业务是否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的,应上报省级税务机关。省级税务机关进行初步审核确认后,将仍存在争议的事项交由企业所在地市级税务机关,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组织开展判定工作。

二、市级税务机关会同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判定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采取有效方式,提出判定意见,形成会议纪要。市级税务机关根据会议纪要出具判定结果,并将判定结果报省级税务机关备案。判定工作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针对可能存在的西部不同省份(涉及我省)、省内不同地市的争议事项,经市级相关部门判定后仍存在争议的事项及其他重大事项的判定工作,由省级税务机关会同发展改革等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西安海关支持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要点


2020年12月15日,西安海关以西关综通知〔2020〕205号印发《西安海关支持新时代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主要内容有:

一、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1.支持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支持建设中欧班列(西安)集结中心,推动铁路口岸建立集约化海关监管查验场地,加快海关与铁路等部门电子数据交换共享,打造智能化陆港。

2.扩大与“一带一路”国家的贸易往来。利用海关检验检疫技术专长,向企业提供技术贸易措施支持,积极引导本地企业“走出去”,支持特色农产品、优质食品等品质陕货走出国门。

3.加强关际合作。加强与青岛海关紧密合作关系、落实与满洲里、南京等“一带一路”沿线18个海关、与重庆等西部陆海新通道15个海关促进中欧班列便利化通关、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的合作备忘录,共同促进沿线贸易畅通。

二、构建内陆开放平台

4.推进省内综保区建设。加快落实促进综保区发展《若干意见》,推动建设“五大中心”。加强新设综保区建设验收工作的督导推动,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做好综保区招商工作。

5.促进口岸扩大开放。充分发挥海关指定监管场地作用,促进汽车整车、粮食、肉类进口。充分利用“第五航权”积极作用,助力西安打造国际航空枢纽,推动榆林、延安等地航空口岸开放。

三、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

6.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落实“海关业务改革2020”重点任务,推广应用“提前申报”模式,优化通关作业流程,简化单证手续,实现监管证件联网核查,提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应用水平。

7.加大AEO互认合作力度。积极开展AEO互认宣传,加大企业信用培育力度,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认证辅导。落实AEO企业通关便利措施。

8.支持外贸新业态发展。借助中欧班列、海关特殊监管区、自贸试验区等平台,支持跨境电商、保税维修等新业态发展。加大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力度,支持外贸多元化发展。

四、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9.开展“蓝天行动2020”专项行动。严禁洋垃圾进口,强化口岸监管查验,提高风险布控精准度,开展现场核查和后续监管。

10.开展国门生物安全监测。在入境口岸、生态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开展有害生物监测。开展沙漠蝗防控应急演练,严密防范沙漠蝗、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的口岸传入风险,强化动植物疫区旅客行李及快件、邮件监管。



《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解读

原文链接: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

2021年2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简称《规划纲要》),这是我国第一个综合立体交通网的中长期规划纲要。《规划纲要》明确了三个主要任务,细化实化了发展目标。                  

主要任务:一是要优化交通布局,构建70万公里的交通网线,建设6轴、7廊、8通道主骨架,建设100个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完善面向全球的运输网络;二是推进各种运输方式的融合发展,推进各个区域间交通协调发展,以及推进交通运输与多个行业的融合发展;三是要推进交通运输安全、智慧、绿色发展,提升交通运输的治理水平。

发展目标:即到2035年,基本建成便捷顺畅、经济高效、绿色集约、智能先进、安全可靠的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国际国内互联互通、全国主要城市立体畅达、县级节点有效覆盖,打造“全国123出行交通圈”(都市区1小时通勤、城市群2小时通达、全国主要城市3小时覆盖)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国内1天送达、周边国家2天送达、全球主要城市3天送达)。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现代化高质量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实现“人享其行、物优其流”,全面建成交通强国,为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当好先行。

一、“6轴、7廊、8通道”交通主骨架: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将要以铁路为主干、以公路为基础,还要充分发挥民航和水运的比较优势。预计到2035年建设的规模到70万公里左右,其中铁路20万公里左右,公路46万公里左右,高等级航道2.5万公里左右,沿海的主要港口有27个,内河的主要港口36个,民用运输机场400个左右,邮政快递的枢纽80个左右。根据国家区域发展的战略、重点区域的交通需求量等因素,重点区域划分为“极、组群、组团”三类,全国共有4个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8个“组群”(长江中游、山东半岛、海峡西岸、中原地区、哈长、辽中南、北部湾和关中平原)、9个“组团”(呼包鄂榆、黔中、滇中、山西中部、天山北坡、兰西、宁夏沿黄、拉萨和喀什)。要用6条综合性、立体化的主轴把这4个“极”联系起来,形成6轴。“极”和“组团”“组群”之间有7条走廊,在“组群”与“组团”、“组团”和“组团”间还有8个通道,这就是“6轴、7廊、8通道”,是未来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的主骨架。另外,预计到2035年,除了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要建设4个国际性的枢纽集群外,我国还要建设20个左右国际性的枢纽城市和80个左右全国性的枢纽城市,构成大约100个综合立体交通枢纽。

二、按照《规划纲要》,宝鸡市被纳入7条走廊中的西部陆海走廊。西部陆海走廊的路径为甘其毛都(内蒙古)经银川、宝鸡、重庆、毕节、白色至南宁。7条走廊的大陆桥走廊和西部陆海走廊在宝鸡交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