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
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
公开制度

索引号: 016004858/2022-00017 发布机构: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生成日期: 2022-06-0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38项纾困措施促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

发布时间: 2022-06-02 17:13:28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关于印发《宝鸡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近日,市发改委等15个部门制定印发《宝鸡市贯彻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38条政策措施和4条保障措施,着力发挥财税、金融、产业、就业以及精准疫情防控政策的协调效应,积极帮助服务业恢复发展。

《实施方案》从三个方面提出了38条政策措施.其中普惠性纾困扶持措施13条,包括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扩大“六税两费”减征范围、减免困难企业“房土两税”、加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等财税政策,延续阶段性降低、缓缴失业和工伤保险费率等就业扶持政策,分类实施房租减免、金融支持政策,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开展信用修复,营造便利消费环境,激发市场消费活力等;针对性的纾困扶持措施23条,包括对餐饮、零售、旅游、公路铁路运输4个特殊困难行业,实施税费减免、资金补贴、失业工伤保险缓缴、信用贷款发放、提供增信支持、鼓励债券发行等支持政策措施;落实精准疫情防控措施2条,主要是严防“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切实做到“四个精准”“八个不得”。

《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区、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市级单位和部门要合力做好服务行业纾困和扶持发展,加强跟踪研判相关困难行业企业的恢复情况,大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按照中省政策措施和市实施方案,进一步研究出台实施细则和有针对性的配套支持政策,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