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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0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工委主任龚晓燕带队赴渭滨区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少敏,渭滨区委副书记、区长吴昱昕,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羊国义,区委常委、副区长王亚勤,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苏青,区政协副主席张小平,南山建委(秦岭办)主任权军明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前往神农镇大散关村原竹林山庄、晁峪河生态治理项目、“百万亩绿色碳库”试点示范基地建设点位,现场听取工作汇报,实地察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晁峪河生态治理等项目建设情况,详细了解渭滨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建议。
检查组一行对渭滨区牢记“国之大者”,践行“两山”理念、推进绿色发展、统筹系统治理的工作成效予以肯定。检查组指出,近年来,全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呈现总体好转、局部良性循环的发展态势,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辛勤付出。
检查组要求,渭滨区要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紧盯不放、常抓不懈,坚决守护好秦岭生态安全屏障。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秦岭“五乱”问题的动态排查整治,健全常态化长效化保护体制机制,推进农家乐和民宿规范管理,做好秦岭水资源、水源地保护,湿地保护修复等工作,持续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举区之力筑牢秦岭生态保护屏障,当好秦岭生态卫士,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在渭滨大地徐徐铺展。
下一步,渭滨区将始终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确保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出新步伐、取得新实效,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渭滨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