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发展改革委有关工作部署,我市将组织开展“十四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织协调,各县区、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共同推进。
中期评估评估对象为“1+12+56”规划体系,即《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12个县区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56个市级专项规划。评估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中期评估将全面客观评价规划实施取得的进展成效,精准找出落实“十四五”规划的难点堵点,提出下一步改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把中期评估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具体思路和举措,为我市加快建设副中心,全力打造先行区开创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