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持续提振企业信心,激发经营主体活力,近日,按照中省要求,市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宝鸡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从8月底开始,到11月20日结束,分为周密部署安排、全面开展治理、全面总结提升三个阶段在市县同步开展。
一、明确范围。重点围绕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核查项目在编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收取投标保证金、组织评标、处理异议和投诉等招标投标全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形;各部门现行涉及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的地方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其它政策文件,以及没有制度文件的实际做法是否存在与中省法规制度要求不符等情形。
二、明确重点。重点围绕所有制歧视、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等四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着力破除制约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参与招标投标的不合理限制,纠治一批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的突出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查找制度机制层面的短板弱项,加快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营造公平公正、规范高效、阳光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三、明确要求。市上成立专项治理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各级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指导和问题整改,并根据治理要求,通过门户网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将规范招投标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进行宣传,纵深推进招标投标改革创新,持续推进全流程电子化,解决一批招标投标领域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形成一批管根本管长远的制度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