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宝鸡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机构设置的通知(宝编发〔2017〕21号),将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宝鸡市建设工程招投标办公室(宝鸡市建筑经济定额管理站)合并,组建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留宝鸡市政府采购中心牌子,为市发改委管理的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主要职责:
1.负责交易场所设施、电子化交易平台系统的建设与维护,保证金专户的设立和管理;负责进场登记、场地安排、信息发布、交易实施、结果公示等交易服务;
2.设立和维护涉及公共资源交易的专家抽取终端,对专家出勤情况和评审活动进行记录;负责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秩序管理,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对交易过程相关资料进行存档备案;
3.负责交易凭证的见证工作,依据有关规定出具见证文件;归档留存交易资料、录音录像,保障交易档案规范完整,并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查询服务;
4.建立和维护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推进交易主体信用信息交换共享;
5.为行政监督提供监管平台,及时向行政监督部门报告违法违规行为,并协助调查处理;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和违法违规行为;
6.承担市发改委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赵 峰
联系电话:0917-3262177
办公地址: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6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