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5日经宝鸡市编制委员会批准(宝编办发〔2017〕106号)将“宝鸡市价格认证中心”更名为“宝鸡市价格认定中心”,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7年10月13日经宝鸡市公务员局批准(宝公局发〔2017〕69号)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
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价格认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办理市本级各部门及垂管部门所属机构提出的价格认定事项;依法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负责各县区价格认定的复核工作;负责市级罚没物资价格认定工作;承担对县区价格认定机构的业务指导、培训、工作考核、案卷考评工作。
单位主要负责人:陈志平
联系电话:0917-3260842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6号楼F座618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