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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领域举报

来源: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5-24 19:11 浏览次数:

感谢您对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关心支持。为保障举报内容及时有效得到处理,请在填写举报内容之前,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一、举报受理范围

油气长输管道和电力设施保护领域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生产经营企业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

2.生产经营企业涉嫌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3.生产经营企业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宽松软”,行政处罚裁量权阶次适用不当;

5.违反各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检查和事故调查过程中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以案谋私。

二、鼓励实名举报

实名举报内容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匿名举报或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的,核查属实后将难以发放奖励。

三、不予受理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向发展改革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四、权益保障

举报件受理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举报人对其提供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举报电话:

工作日0917—3260339: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4:00—17:30)

班外及法定节假日0917—326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