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背景
2020年11月,生态环境部首次提出了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以及开展联动的试点项目环评可简化的内容,加快了项目实施的进度,激发市场活力。
然而宝鸡市部分产业园区规划执行时间较长,未及时根据发展调整,随着产业政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划、政策等不断更新,环境保护要求日益严格,原有的规划已经无法指导当前园区的发展,严重制约了入园项目建设进程;且部分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未全覆盖,中水回用系统尚未建设、固废处理能力不匹配,污染治理设施规划建设未考虑协同治理的理念,存在的潜在环境风险较多,不利于日常环保监管,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势在必行。
二、主要举措
(一)免予项目环评手续。在试点产业园区内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等五类建设项目可免予环评备案管理。对试点园区内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不变,工艺稳定、仅原辅料和产品发生变化的生物药品制造及其研发中试建设项目,经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确认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未超过原环评批复的,无需重新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二)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对满足产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评要求,且符合“产业园区优化环评分类管理类别清单”中可实行告知承诺范围的17个大类48个小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开展告知承诺制审批。
(三)推行项目“打捆”审批。在试点产业园区内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等九类项目,以及其他集中搬迁入园项目,可开展同类项目编制一个环评文件进行“打捆”审批,环评批复应明确相应企业的环保责任。
(四)项目环评文件可简化内容。一是对符合规划环评环境管控要求和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中可不单独开展政策符合性分析、环境承载力分析;二是对依托规划的集中供热、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集中处置的建设项目,其项目达标分析、可依托性分析等可简化相应影响预测内容;三是当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结果仍具有时效性时,建设项目环评中可简化分析或直接引用结论。
(五)优化公众参与。在试点产业园区内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建设单位免予开展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的第一次公示,相关应当公开的内容纳入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形成后的公示内容中在网络平台和报纸一并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在报纸公开信息不得少于2次。同时免予采用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公众易于知悉的场所张贴公告的方式公示。
(六)推进“两证合一”。在试点产业园区内对生产工艺单一、环境影响较小、建设周期短且按规定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食品加工业、自来水生产和供应业、天然气锅炉等12类建设项目,可自愿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两证合一”,即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接续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建设过程不属于重大变动的,无需重新办理环评,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三、取得成效
试点园区共有25个项目(总投资49.3亿元)享受试点政策红利,项目环评制度性的时间、经济成本明显降低,尤其是告知承诺制审批的推行,5个工作日就可完成报告书(表)审批,有力支持了项目在融资贷款方面抢占先机。同时全市23个产业园区全部启动新一轮总体规划和环评修编,其中21个已完成,2个正在编制,各园区进一步明确环境保护职责,积极完善了产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四、启示意义
联动试点政策的推行从促进职能转变上来看初见成效,为全省产业园区的环境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23年6月,宝鸡市凤翔区举办全省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与建设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工作现场会,推广我市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宝鸡市将进一步推进区域环评、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体系衔接,为入园企业减负,助力宝鸡市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