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与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和效益,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根据《陕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下达情况予以公告。注:下达我市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245万元,省级财政以工代赈资金168万元。
公告时限:长期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917-3260346(市发改委)
0917-3262111(财政局) 0917-3261772(乡村振兴局)
联系邮箱:baojiquyuke@163.com
办公地址:行政中心1号楼554室
附件: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中央和省级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宝发改投资发〔2024〕300号)
宝鸡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