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016004858/2024-00021 | |
发布机构: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09-09 09:21:56 |
名称:关于对宝鸡市2024年度相关企业用能预算的公示 | |
有 效 性:有效 | 文号: |
各县(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发局,各相关重点用能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发布<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的通知》(发改产业〔2023〕723号)和省发改委关于《陕西省用能预算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24〕374号)文件要求,现对我市相关重点用能企业(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造纸、纺织行业)2024年度用能预算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5月11日18:00时,公示的用能指标将作为企业本年度用能的重要依据。请认真核对,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反馈我委环资科,并提供相应的佐证资料和计算说明,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请发邮箱baojihzk@163.com。逾期不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赵朋侠 电话:3260121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