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18号建议的答复函
吴维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营运客车加气难的建议》(第21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8年采暖季,我市落实合同气量2.1亿立方米(其中:市发改委按比例分配宝鸡中燃岐山分公司3352.5万立方米)。随着2018年铁腕治霾工作深入推进,在采暖季期间,全市天然气供应缺口较大。合同内气量指标仅能保障居民炊事、生活热水、居民采暖等用气,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客车用气缺口部分须由各城燃企业市场化采购调峰气满足,而市场化采购价格过高,采购端和消费端均难以接受。加之,由于受上游气源供应少、不能充足供应调峰气,以及各城燃企业LNG气化能力有限等因素影响,导致主管网压力不足,影响加气站等用气稳定供应,在采暖期极端天气下会出现营运客车加气难的现象。
同时,我市气源单一,目前宝鸡市区仅由省燃气集团咸宝线供气。加之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滞后,采暖季如遇极端天气,上游供气量严重不足时,保供压力非常大。为了解决我市气源单一,采暖期营运车辆加气难的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五项措施,积极努力开展工作:
1.大力争取2019年合同内气量指标。积极与省发改委、省天然气公司沟通协调,按照《陕西省民生用气保障责任书》要求,落实公交车和出租车用气(公交车和出租车用气属于大民生用气)等合同内气量指标。
2.抓紧引进新气源工作。积极协调各方,加快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麟游86#阀室开口工作,力争年内启动建设麟游到宝鸡燃气输气工程。
3.协调各方加快储气设施建设,提升我市应急储气能力。积极推动市级LNG储气调峰站建设,鼓励企业合建或由城燃企业代建履行地方政府最高三天应急储气能力。督促城燃企业建设年销气量5%的应急储气能力。
4.加强管道互联互通。支持有关燃气公司加强县域次高压、中压管网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5.出台制定了相应补贴政策。面对日益趋紧的天然气保供压力,2018年,我委主导制定出台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天然气储气调峰能力建设的通知》(宝政办函〔2018〕139号),对建设储气调峰设施的城燃企业和应采暖季采购应急高价气亏损情况给予一定补贴。此举有望极大缓解我市及县区天然气供应紧张局面。
相信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您提出的关于营运客车加气难的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
(联系人:李永强 电话:电话:0917-3260121)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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