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印发《关于现役军人家属游览参观景区门票实行优待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现役军人家属游览参观景区免门票优惠政策。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对《通知》进行转发,要求全市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从3月1日起,对现役军人本人所携的配偶和18岁以下未成年子女,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以下简称“三属”)凭结婚证、户口本、优待证等有效证件实行首道门票免费,消防救援人员(含离退休)凭有效证件享受现役军人同等优待政策;鼓励实行市场调节价的景区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政策实施后,全市各级发改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宣传军人家属优待政策,并要求各景区及时更新优惠政策公示牌,认真抓好政策落实,确保军人家属、“三属”、消防救援人员等群体及时享受到免票优惠政策,提高军人家属幸福感、获得感,营造良好拥军优属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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