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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

编辑: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国家能源局 发布时间:2024-09-06 15:16

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核发和交易规则》(以下简称《规则》),明确了绿证职责分工、账户管理、绿证核发、绿证交易及划转、绿证核销、信息管理及监管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规则》适用于我国境内生产的风电、太阳能发电、常规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海洋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电量对应绿证的核发、交易及相关管理工作。绿证是我国可再生能源电量环境属性的唯一证明,是认定可再生能源电力生产、消费的唯一凭证;绿证核发和交易坚持“统一核发、交易开放、市场竞争、信息透明、全程可溯”的原则。

《规则》明确绿证有效期2年,1个绿证单位对应1000千瓦时可再生能源电量。在交易平台上,通过中国绿色电力证书交易平台和北京、广州电力交易中心开展绿证单独交易;通过北京、广州、内蒙古电力交易中心开展跨省区绿色电力交易,各省(区、市)电力交易中心具体负责省内绿色电力交易。在交易方式上,主要包括挂牌交易、双边协商、集中竞价等三种方式。其中,对于挂牌交易,卖方可同时将拟出售绿证信息在多个交易平台挂牌,买方通过摘牌完成交易;对于双边协商,买卖双方自主协商确定绿证交易的数量和价格,自由选择绿证交易平台完成交易和结算;集中竞价交易按需适时组织开展。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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