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着力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推动解决全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长效机制的通知》及省发改委工作安排,我委组织各县(区)发改局积极会商当地工商联组织、金融机构和有关协会商会,选择有代表性的中小微企业纳入每季度跟踪监测范围,并组建样本企业库。企业库中兼顾了中小微企业、资金充裕和资金困难企业,兼顾了行业多样性,以制造业为主,覆盖工业、服务业等行业,确保可以真实反映本辖区总体情况。为保障融资监测填报的数量和质量,我委采取定时督促、按时通报的方法组织各县(区)进行填报。截止1月8日我市已顺利完成2023年第四季度中小微企业融资监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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