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基层价格认定工作的动态联系、分类指导和统筹协调,近日,市价格认定中心印发通知,建立分片联系工作制度。
通知强调,由市价格认定中心主任和副主任分头包抓分片联系的基层价格认定机构,采取现场指导、调查研究、工作研讨、互动交流等方式,构建上下联动、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的工作格局。通过分片联系指导和服务,及时向基层价格认定机构通报省市委工作部署和上级工作要求,及时了解掌握价格认定工作开展情况和重点目标任务进展情况,及时探索发现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履行职责的新方法、新经验、新亮点,及时协调解决“三涉一调”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全面推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
通知要求,联片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分片联系的价格认定机构,通过座谈、研讨、互动等方式共同提高、共谋发展,有力提升价格认定队伍专业素质和能力水平。要引导各基层价格认定机构互学互鉴,积极探索做好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理念。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调查研究,积极沟通协调,为分片联系的基层价格认定机构制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推动价格认定工作提质增效、跨越赶超。每年调研不少于4次,调研课题、项目不少于2项,形成调研报告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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