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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开展价格认定案卷评查纪念《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实施一周年

编辑: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市价格认定中心 发布时间:2024-09-20 17:23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检验《条例》实施一年来全市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成效,巩固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成果,有效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相关要求,近日,宝鸡市组织召开全市价格认定案卷评查暨纪念《条例》实施一周年工作座谈会。各县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及平台管理员、市价格认定中心工作人员共30人参加会议。

本次评查范围为去年9月1日《条例》修订实施以来,各县区价格认定机构在综合业务平台办理的电子案卷。评查采取随机指定案卷、分组交叉互评、现场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评查过程中允许交流讨论、分享经验。评查结束后通报评查结果、点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对评分较高的渭滨区等7个县区通报表扬。会议既达到了质量检查、业务培训的目的,又遵从了学习宣传、纪念《条例》实施一周年的初衷,将对全市规范价格认定行为、防范价格认定风险、加强价格认定案件全流程管控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座谈会上,市价格认定中心主任陈志平围绕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第四季度工作目标任务做了安排部署。会议指出,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把《条例》宣传贯彻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将《条例》作为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根本遵循,不断提高价格认定人员依法认定的能力,进一步规范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为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平安建设发挥保障作用。

会议强调,全市价格认定系统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对标年初重点目标任务,克服一切困难、凝聚一切力量,加大工作力度、狠抓责任落实,奋战四季度,确保全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同时,按照市发改委党组书记、主任周保君关于“干一流工作、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的指示精神,围绕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大局做好谋划,努力提质增效、跨越赶超,为宝鸡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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