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印发了《陕西省服务虚拟电厂建设运营实施方案》《创新支持虚拟电厂参与电力市场促进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方案指出,陕西虚拟电厂现阶段主要聚合分布式光伏、分散式风电、独立储能等调度未直接调管的分布式资源和具备负荷调节能力的市场化用户。聚合资源应为具有电网企业独立户号、在电力交易平台注册的市场主体。虚拟电厂聚合资源按调控能力分为“实时直控型”与“日前响应型”
方案提出,陕西省虚拟电厂可参与批发市场省间、省内电力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现货电能量交易、辅助服务市场交易及容量市场交易等各类交易(含容量补偿机制等)。试运行期内不参与调节,以验证其调节基线的准确性。具备条件的虚拟电厂可在现货市场中“报量报价”或“报量不报价”参与出清。
方案明确,按照“电量独立计量、节点分时结算”的原则开展计量与结算。虚拟电厂通过其节点交易单元参与结算,偏差电量按现货电价结算,结算频率为“日清月结”。调节偏差允许一定比例的上下浮动,初期合理偏差系数设定为10%。
方案要求,陕西省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陕西省负荷管理中心、陕西省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和陕西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三大机构各司其职,形成完善的注册、运行、监测与退出机制。鼓励各地市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示范虚拟电厂,推动商业模式创新与经验复制推广。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网站标识码:610300006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