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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推进既有住宅小区自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编辑: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来源: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3-12 16:54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网陕西电力有限公司联合印发《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对加快推动我省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规范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具有重要指导作用。

《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方案》明确,2024年6月底前,开展调查摸底,编制应增容改造的既有小区名单、申请安装户数及电力增容提升改造计划等;2024年7月-2026年12月,实施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2027年1月-12月,对全省自用充电设施拾遗补缺、巩固提升。

《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要求,要落实政策要求,明确安装条件;要统筹规划布局,满足安装需求;要科学规范施工,确保设施安全;要加大宣传力度,杜绝违规行为。


附件:1.陕建发-2024-1018-省住建-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关于规范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安装工作的通知

           2.陕建发-2024-1019-省住建-省发改委-省电力公司-关于印发《既有住宅小区自用充电设施建设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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