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按照市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精神和上级要求,结合全委工作实际,现对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坚持全面从严管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努力打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良好氛围,为推动发改工作落实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责任落实,加强责任追究
1、强化党组的组织领导责任。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承担领导和组织责任。年初对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具体安排,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建立明晰的主体责任体系。党组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动分担党组主体责任,对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要切实担负起对分管科室的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科室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无违纪违规行为发生。
3、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保证令行禁止,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用铁的纪律从严治党。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敏锐性和坚定性。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党内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实事求是地向党组织报告重大工作和个人重要情况。
4、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认真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忠诚干净担当的用人标准,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坚决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严格落实《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组织领导干部按时、如实填报。
5、加强监督问责。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的,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依纪依规实行问责。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督不到位出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腐败行为的,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对领导干部进行问责。
(二)突出教育预防,筑牢思想防线
6、严格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健全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加强学习管理和落实。党组成员要增强学习自觉性,定期开展党风廉政理论学习,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反腐倡廉论述,以及上级党风廉政建设最新要求。年内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
7、坚持经常性思想教育。各党支部要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服务干部群众意识,夯实勤政廉政的思想基础。机关党总支应按有关要求作出具体安排。
8、开展廉政专题教育。认真组织学习党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党纪法规、文件及讲话精神,突出抓好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学习。年内组织开展三次以上廉政教育专题讲座,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党员领导干部每人讲一次廉政党课。
9、开展廉政谈话。党组书记对党组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每年至少提醒谈话1次,党组成员对分管科室工作人员每年至少提醒谈话1次,对存在的问题早提醒、早告诫、早纠正。领导干部之间要开展真诚的谈心谈话,互相提醒、互相监督、互相帮助。干部任职和新进人员谈话要明确提出廉洁从政方面的要求。各层面谈话都要认真准备,做好记录。
10、加强家风建设,廉洁修身、廉洁齐家。正确处理好与同学、朋友、老乡、战友等社会关系,既讲情义,更讲原则规矩
11、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中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市纪委会议精神,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及上级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全委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12、认真落实八项规定精神。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集中整治活动,重点检查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活动安排,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问题。对不收手不知止、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等违纪行为坚决查处。
1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审核财务预算编制和财务决算,强化财务预(决)算和经费规范化管理。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14、认真开展“为官不为”专项治理。高度重视政风行风测评,深化科长评议,坚决整治“为官不为”、庸懒散拖、不作为、慢作为、作风霸道等问题,着力解决机关干部中存在的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围绕落实“追赶超越”各项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四)加强督促检查,自觉接受监督
15、加强“三重一大”事项管理。凡属“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各科室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将决策依据、决策内容等资料分发党组成员个人酝酿,并按程序提交党组研究。
16、强化对审批权的监督制约。围绕项目申报审批、核准备案、项目资金安排等方面,重点检查程序是否规范、是否民主决策、是否存在吃、拿、卡、要等权力寻租的行为。年内对国务院已经取消和下放的发改系统审批权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坚决纠正“明取暗不取”、违规审批及其他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7、强化党内监督。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坚持对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干部要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严于剖析个人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
18、自觉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监督。积极落实市纪委相关工作部署,及时向市纪委派驻纪检组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反腐倡廉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到新形势下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决策部署上来,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工作总体计划,与业务工作通盘考虑,统一部署。认真落实目标责任制,加大对工作的督导检查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要认真落实责任分工,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抓紧抓实。
(三)狠抓贯彻落实。要对党组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一抓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中央和上级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和要求要坚决贯彻落实,全体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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