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有关单位:
《宝鸡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策责任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于5个工作日内制定具体细则并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4日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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