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全市价格认定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议、全市发展改革工作会议精神,总结2023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部署2024年重点目标任务,动员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者聚焦提质增效、奋力跨越赶超,全面推进新时代价格认定工作高质量发展。市价格认定中心主任陈志平作工作报告,各县(区)价格认定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交流发言。
会议认为,2023年,在市发改委正确领导和省价格认证中心精心指导下,市价格认定中心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认真落实全省价格认定工作会议精神,立足“三涉一调”主责主业,积极作为、真抓实干,突破瓶颈、狠抓落实,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办理价格认定事项441件,价格认定总值3484.86万元,无一复核,为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顺利进行提供了有力保障,价格认定公信力、影响力、权威性和社会关注度显著提升。更为可喜的是,在去年年底的考核评比中,市价格认定中心荣获“全国先进价格认证机构”称号,受到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通报表彰,成为我省获此殊荣三个单位唯一的设区市价格认定机构。
会议指出,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市价格认定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为统领,努力锤炼价格认定队伍过硬作风过硬本领。要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工作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持续抓好“三涉一调”主责主业,为全市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价格争议纠纷预防化解能力水平,防止普通价格争议转化为政治隐患政治风险。
会议强调,要巩固深化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活动成果,认真落实《陕西省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条例》,坚定守牢涉刑事、涉行政、涉纪检监察案件价格认定主阵地,坚持目标导向,强化责任落实,认真履职担当,努力提高公信力、降低复核率、追求“零差错”。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树立构建价格争议纠纷预防化解“防火墙”“消防队”的新发展理念,以倾力打造示范站点为突破口,努力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要深刻认识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对于数字政府建设、信息化建设的战略性、长效性、历史性意义,持续推进“业务上网,数据入库”工作,有力推动存量案卷入库和增量案件同步网办“双提升”。要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作风,树立大抓基层鲜明导向,更好地发挥服务、指导、协调职能。要强化舆论宣传,为全市价格认定工作提质增效、跨越赶超注入强大精神动力。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价格认定机构要围绕全市发展和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做好谋划,围绕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做好谋划,围绕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做好谋划,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发改部门的坚强领导下,把握时代潮流、凝聚奋进力量,聚焦提质增效、奋力跨越赶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为谱写宝鸡高质量发展做出宝鸡价格认定新的更大贡献。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网站标识码:610300006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