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市政协十二届二次委员会第234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国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农村天然气管网规划和管理的提案》(第23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全市现有天然气经营企业8家。渭滨、金台、陈仓三区及麟游、岐山区域由宝鸡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下属分公司)供气;眉县由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眉县分公司、太白山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宝鸡中燃眉县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供气;凤翔县由凤翔美能天然气公司供气;千阳县由千阳秦华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陇县由陇县安然气业有限责任公司供气;凤县由凤县宝气天然气有限公司供气;扶风县、太白县分别由陕西城市燃气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扶风分公司和太白分公司供气。
截至2017年底,全市共有用气户68.5万余户,工业用户97户,商业用户4638户,燃气车辆1.7万余辆,加气站34座。2017年全市天然气消费3.6亿立方米,日均用气量98.6万立方米(民生用气量2.12万立方米,日均58万立方米)。
目前,全市储气能力约109万立方米,按日均用气量可保供1天。
1.储气调峰设施5处,储气能力22.5万立方米。其中,宝鸡中燃4座高压储气球罐储气能力16万立方米,凤翔美能储气站储气能力6.5万立方米。
2.具备储气能力的LNG、CNG加气站16座,储液罐、储气井合计储气能力约21.5万立方米。
3.已建成高压、次高压、中压管线全长3190公里,储气能力65万立方米。
但同时我市也存在以下诸多问题:1.气源单一,目前宝鸡市区仅由省燃气集团咸宝线供气。另外,麟游县、凤县至今未通管道气,由槽车运气,受天气和交通运输因素制约大。2.采暖季上游气源紧张,特别是遇到极端天气,供气量严重不足,加之在此期间外购气源价格过高,天然气经营企业成本增加较大,造成天然气企业经营困难,保供风险加大。3.调峰储气设施建设投资大,运营维护成本高、收益小,致使天然气经营企业建设积极性不高。目前全市调峰储气设施仅能保供15小时。
为了做好天然气保供工作,满足调峰应急需要,为切实提升我市天然气保供能力,满足至少3天需求量的储气调峰应急需要,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储气设施建设和完善储气调峰辅助服务市场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637 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到2020 年至少形成不低于保障本行政区域日均3天需求量的储气能力。近期我们对全市天然气需求及调峰储气设施现状进行了调研,并提出加强我市天然气调峰储气能力建设的意见。
1.引进新气源。加快推进中石油西气东输二线麟游86#阀室开口工作,尽快启动建设麟游到宝鸡燃气输气工程。积极协调省燃气集团,尽快启动建设留坝到凤县天然气输气支线工程,解决凤县不通管道气的问题。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区督促城镇燃气企业抓好LNG储气罐、CNG储气井、槽车储气等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明确储气设施发展目标,项目布局和建设时序,切实增强应急调峰能力。宝鸡中燃公司要加快市区四期管线建设。支持有关燃气公司加强陇县、扶风、眉县、凤翔等县域次高压、中压管网建设,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互联互通。
3.签订供气协议。在储气调峰能力不能满足保供3天需求量的时,供气缺口由各天然气公司与上级天然气供应企业签订保供协议(合同),保障调峰应急需要。
4.创新储气调峰机制。构建储气服务市场机制,支持天然气企业通过自建合建、租赁购买储气设施,或者购买储气服务等手段履行储气责任。
5.加强储气调峰能力跟踪调度。各县区对各行政区内储气调峰能力建设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企业和相关责任人约谈,切实加强有关企业建设储气设施、保障民生用气、履行合同等情况的信用监管。
综上所述,我们围绕天然气“保暖保供”,做了大量工作。对您的建议,我们十分重视,下一步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全力以赴,尽心尽力,做好农村天然气管网规划和管理工作,为宝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欢迎您继续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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