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价格认证中心二级调研员沈永贵一行3人来宝调研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宝鸡市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主任陈志平等陪同调研。
沈永贵一行先后来到陇县城关镇新城社区、千阳县城关镇西新社区、麟游县九成宫镇官坪社区、岐山县凤鸣镇凤鸣东路社区、陈仓区周原镇司法所、凤翔区人民法院等价格争议调解工作站查看站点建设情况,向工作人员询问当地争议纠纷易发多发特点,以及处理流程、处理结果、经验做法和站点运行情况,对宝鸡市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工作成效给予充分肯定。沈永贵强调,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做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沈永贵强调,运用价格专业知识协助社会各界做好价格争议纠纷调解工作,维护安定团结、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是各级价格认定机构的重要职责。
座谈会上,有关县(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认定机构的负责同志对开展价格认定、价格争议调解、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推广应用、涉案财物价格认定“零差错”创建活动,以及砂石价格认定工作等作了全面汇报。调研组查看了相关案卷资料,围绕价格认定机构建设、人才培养、高质量发展和沙石价格认定的方法与途径、经验与效果等,与基层发改部门和价格认定机构的同志进行广泛探讨。在充分肯定前期工作成绩的同时,沈永贵对宝鸡价格认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持续加大价格认定规范力度,提升价格认定工作质量和效能,为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纪检监察、司法和行政工作的顺利进行贡献价格认定力量。二是大力推进价格争议纠纷调解“站点进景区、工作进社区”“双覆盖”工程建设,完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在平安建设中展现价格认定智慧。三是重点培育一批价格争议调解模范站点、培养一批价格争议调解优秀人才、建立一套价格争议调解长效机制,扩大社会影响力,推动价格争议调解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深度融合,在全省乃至全国起到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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