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省财政厅印发《陕西省电动汽车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财政补贴方案》(陕发改能电力〔2026〕1173号)。
方案规定,对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在陕西备案、投资建设、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行全过程的公共大功率充电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补贴;申领补贴的充电设施须为单枪最大输出功率在250千瓦以上。
方案明确,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1000千瓦及以上的兆瓦级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补贴80元/千瓦;对单枪最大输出功率大于250千瓦且低于1000千瓦的大功率充电设施,按核算功率补贴50元/千瓦;对县域范围内的大功率充电设施,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额外增加10元/千瓦。核算功率取“大功率充电枪总和”和“配套主机输出总和”的较小值。资金申报程序时间为,2026年11月、2027年5月和11月分三批次开展。
方案强调,在资金申报、项目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中,发现弄虚作假或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后续申报资格,追回已拨付的补贴资金,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责任。
主办: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8楼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 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陕ICP备12009282号网站标识码:6103000061
陕公网安备 61030302000248号